
一些用户通过互联网咨询律师 , 登录法律网站 , 下载法律APP、小程序 , 会发现部分法律产品使用极其不方便 , 主要体现在特色不突出、需要输入太多的文字、律师回复信息不及时、回答质量堪忧、律师身份认证可信度不敢轻易相信、服务收费不合理等各种问题 。
作为法律产品的研发者 , 本应遵循为用户设计界面优美、服务重点突出并让客户一目了然、沟通过程顺畅、使用方便的原则 , 但是绝大多数的互联网法律产品在这些方面很难得到用户的认可 。
出现上述问题 ,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:
1、互联网法律服务属于专业性很强、技术门槛很高的行业 , 如果不掌握、不攻克其核心技术 , 必然很难架构起一个与之相匹配的互联网平台 。 互联网法律不像一些技术门槛较低比如购物、婚恋等行业 , 设计一个商业模式、引入资本砸钱或许很快就能占领市场 , 超高的技术门槛如果超越了几乎所有的研发人员的技术及经验水平 , 那么产品设计必然无法达到让用户满意的程度 。
2、部分互联网法律产品以自己的利益为主要研发方向 , 忽略甚至漠视用户的利益 , 研制产品本应以用户为中心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, 但是如果以自我利益或者以资本利益为主 , 必然出现研发和服务方面的偏颇 。 在某些行业 , 确实可以出现在主要满足资本利益或则产品方利益的前提下 , “顺便”满足了用户的需求 , 但是对于互联网法律 , 就一定必须以用户的需求用户的利益为主 , 只有这样才能研发出让用户使用方便的法律产品 。
3、绝大多数的互联网法律产品缺乏核心技术 , 部分法律产品是通过借用其他公司的成熟技术组合或者说“杂交”研制而成 , 这类缺乏原创性产品本身就是靠他人技术的堆积而成 , 不仅缺乏对自家产品的深入研究、也未必能理解他人技术的精髓 , 靠“杂交”而成的产品 , 客户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必然出现各种不方便 。
【律师|状小虎:优秀的法律产品使用必定是操作简单的】每一个遇到法律纠纷用户都希望操作一个使用非常方便的法律产品 , 而一个产品的第一个客户使用者也是研发者本身 , “复杂的事、伤脑筋的研究和操作留给自己 , 操作方便的事留给用户”是每一个产品研发人员追求的目标 , 要达成这个目标 , 产品研发人员必须要有高超的技术、丰富的知识和阅历、超强的社会责任心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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